女子小萱(化名)日前向法院声请,指控其生父阿国(化名)沉迷赌博,对家庭不闻不问,更未尽任何扶养责任,如今年老又罹患重病,却要求她承担扶养费,形同对她的二度伤害。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国确实多年未负起责任,并且情节重大,因此免除小萱的扶养义务。

判决书揭露,小萱自幼多由外婆照顾,生活起居、教育医疗皆靠母亲与外婆支撑,小萱几乎不曾见到父亲身影。直到父母于2007年协议离婚后,年仅7岁的小萱被交由母亲行使亲权,阿国当时口头承诺每月给付3万元扶养费,却从未兑现。此后20多年来,小萱仅在国中时曾见过父亲一次,而且父亲并未支付任何生活费。

小萱指出,父亲阿国过去沉迷六合彩,经常欠债,母亲与外婆甚至得替他还钱。她的童年记忆里,父亲不是缺席,就是带来债务压力,完全没有尽到为人父的责任。

法官考量,阿国现年65岁,7年前因肺气肿导致肺功能丧失三分之二,手中积蓄花光,仅靠残障补助和他的兄姊接济过活,生活已经陷入困境。由于小萱收入超过补助门槛,反让他失去资格,确有收扶养之需要。

而阿国则是坦承,当年经济拮据,加上赌博成性,确实未能支付家用,也未曾提供小萱生活费。但他辩称离婚前「偶尔会去探视」,但也无法否认多年疏于照顾小萱。甚至连另一名孩子,也因无力照顾而被迫送养。

法官认为,依《民法》第1118条之1规定,若父母对子女「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子女可请求免除扶养责任。而小萱自小依靠母亲与外婆养大,阿国不仅未出资扶养,反因赌博累积债务,造成家庭长期压力。

法官审酌,虽然阿国现在已经生活困难、领有中度身心障碍证明,客观上有受扶养必要,但若强迫小萱负担扶养义务,显然有失公。日前依法判决,小萱请求免除对父亲阿国的扶养义务,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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