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年幼时被亲戚阿华(均化名)收养,他与养父共同生活多年,直到成年后仍陪伴照顾养父,甚至处理养父身后事。但随着岁月流转,生父早逝,母亲年迈需要他长期陪伴,他近年决定重拾原姓氏,回归原生家庭,因此向法院声请终止与养父的关系。

判决书指出,阿国表示,1976年养父阿华向他的亲生父母提出收养,原因是养父膝下无子女,加上与生父属堂兄弟,两家人自大陆来台后往来密切。当年双方长辈协议「第一个小孩让阿华收养」,于是他在少年时期便成为养子,虽然养父住在南部,但他与养父感情深厚,互动就像一家人。

后来养父在1985年北上与他们一家同住,当时养父已逾七旬高龄,生活起居大多仰赖他协助。他与养父的情谊真如亲生父子,直到养父于2007年过世,后事也全由他亲手处理。

然而,他却因「身分」问题,无法在第一时间协助生父住院与丧葬安排,这份无力感让他逐渐萌生「回归原生家庭」的念头。加上如今生母年迈,希望能以亲生子女的身分名正言顺地照顾母亲,因此依法声请终止收养。

阿国表示,这不只是身份上的改变,更是一段人生的圆满回归。他坦言:「养父对我有恩,但母亲年纪大了,我希望能以儿子的身份好好陪伴她。」

法官调阅相关资料显示,阿国的养父阿华早年已处分南部的不动产,过世后并未留下任何遗产。换言之,阿国并未因收养获得财产利益。再者,阿国在养父去世后,与原生家庭仍保持密切往来,没有因收养而全然割裂关系。

法官考量,阿国的声请也获得生母与兄弟姊妹的同意。母亲与其他手足均明确表示支持阿国回归原姓氏,理由在于「他是家中的一份子,回来一起照顾年迈母亲最合适」。法官认为,终止收养既未影响公平性,也符合法律规范,裁准阿国与养父阿华之间的收养关系自此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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