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流竄山區問題屢見不鮮,旗山溪州旗南合作農場遭棄置有害廢棄物,因未查獲汙染行為人,依法仍須由農場負責清理,但不少被傾倒廢棄物對象也是被害人,對棘手廢棄物不知如何處置,往往只能擺著,政府依法行政也應做好配套,順利清除廢棄物才是最好作法。
廢棄物流竄山區在高雄縣市合併前就經常發生,最早在美濃木瓜坑的河床高灘地發現大批毒桶外,旗山馬頭山附近丘陵地帶甚至遠在偏鄉地區的六龜,均有發現丟棄廢棄物情況。
2000年曾經發生環保公司將有毒廢棄物傾倒在高屏溪上游,造成水源汙染大高雄地區停水5天,旗山地區一直被視為該類化工廢液及相關廢棄物「最理想的終點站」。
最著名除了旗山圓潭農地被埋爐渣及廢棄物外,美濃吉洋農地採砂大峽谷,也一度成為廢棄物掩埋場,因為有利可圖又難以追查,無法遏止違法行為,不肖業者利用偏遠地形條件,無視環境汙染問題。
旗南合作農場遭人丟棄有毒廢棄物,場方希望高雄市環保局能夠協助處理,雖說環保局以查不到何人所為,依法要農場自行負責,不過農場本身也是受害者,警方都查不到行為人,要缺乏公權力與資源的地主如何緝凶?加上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價格高昂,在費用不足加上清運廠商意願低落,往往長時間擺著不管,廢棄物始終無法妥善處置。
法令是死的,立法應有討論空間,兼顧公平正義與環境保護,否則一味要土地被傾倒大量有害廢棄物的受害地主自己認賠,政府恐怕太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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