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將來銀行預定3月29日上線,國內三家純網銀業者終於全數開業。金管會2021年底也發布「開放設立純網路保險公司的政策目的與規劃方向」指出,消費者透過網路取得金融服務已成趨勢,國際間為提供更創新、多元保險商品及擴大普惠金融考量,已有純網路保險公司或以網路保險(電子商務)業務為主之保險公司紛紛設立,參考各國發展經驗後,將規畫開放業者申設純網路保險公司。

根據金管會提出的政策規畫內容,產險業的純網路保險公司規劃業務範圍以創新商品為主,保險契約多屬一年期或短期性質,資金以短期運用為主,最低實收資本額定為新台幣10億元;壽險業的純網路保險公司規劃業務範圍則以保障型商品為主,並限制保障年期,考量費率結構、保險金給付金額等因素,資金將以中、短期運用為主,最低實收資本額定為新台幣20億元。

在業務範圍和發起人條件資格上,金管會也明定財產保險的業務範圍以符合消費需求之創新商品為主,例如共享運具、外送平台等碎片型商品;人身保險業務範圍以銷售不含生存或滿期給付設計,保險費僅用於保險保障的商品為主。在此同時,不論是產壽險的純網保,發起人中應有金融機構及金融科技業者,其中金融機構所認股份合計應達實收資本額40%以上,且其中至少應有一保險公司或設有保險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所認股份要超過25%;金融科技業者則包括從事大數據資料分析、介面設計、軟體研發、物聯網、無線通訊等業務的金融科技業者,並應提出成功的業務經營模式。

簡言之,金管會對於純網保的資本要求略低於一般產壽險公司,但除了業務內容受到一定限制,對純網保股東結構的要求則是比照先前純網銀,有諸多比重限制。

以國內已開業的兩家純網銀來看,目前都還在虧損階段,即將開業的將來銀行也表示最樂觀的情況是力拚四年達到損益兩平。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推估純網路保險要在成立後獲利,恐怕也不是簡單的事。再者,純網銀和銀行網路銀行可辦理業務相同,金管會只是加上不得削價競爭的但書;但純網保就金管會初步訂定的業務範圍來看,比一般保險公司更限縮,要在短時間內轉虧為盈的難度也勢必更高。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問,金管會在開放設立純網保的同時,如果不能提供一般保險公司沒有的利基、甚至是特許業務的話,說實話,在台灣金融保險業已高度競爭的情況下,投資純網保看起來就是門無利可圖的生意。

回過頭來看金管會開放純網保的理由,一是滿足數位時代民眾保險需求,面對平台經濟與共享經濟興起,民眾因面臨新經濟風險所需要的保險保障與日俱增,金管會認為開放純網路保險公司的營運模式,可滿足民眾多元保險需求;二是推廣創新商品,主要是金管會認為現行保險市場商品同質性高,創新型保險商品不足,透過政策引導金融科技、生態圈之投資,導入金融科技及數據資源與金融機構合作,可開發創新商品,如碎片型保險商品,場景風險保險,提供國人更全面的保險保障。

由上述兩點來看,金管會開放的出發點應該是便民和提供民眾更多選擇和保障,理論上也就是業者提供的商品愈多元、愈創新才好;但在此同時,金管會又表明,因現行國人消費習性偏好儲蓄型保險商品,且平均保險金額偏低,加上有31%國人未投保人壽保險,致保險保障不足,期望純網路保險公司以結合創新科技的簡單、易懂的保障型商品為主,擴展保險的可及性及使用性,以提升國人保險保障。

更白話的說,就是金管會在沒有開放純網保前,就已經畫定好希望純網保銷售的商品類型、股東結構等,而且出發點主要來自配合政策,而非業者獲利考量。在這樣的前提下,符合金管會規定的股東(即旗下已有產壽險的金控或獨立產壽險公司)推動現有網路投保業務還比較好賺,為什麼要再出資出力成立純網保。

在全球邁向元宇宙的時代,數位化的金融服務當然是不可逆的趨勢,金管會希望加速保險產業數位轉型,積極鼓勵推動各項金融科技發展,加速保險產業數位轉型與升級,進而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營造更具金融包容性的友善環境,也是正確的方向;但金管會也必須體認到,只有賺錢的業者才提供得了好的服務,金管會推廣政策之餘,也必須適度讓利給業者。

不論純網銀或是純網保,業者要的都是一個新的嘗試機會,且金管會政策若有意引導業者投資,合理的誘因是必要條件;如果金管會考量的只有如何推動政策和達到政策效果,而不考慮業者的利基,就算政策上開放純網保,但幾可預見其推動效果極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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