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北市開設高檔民宿的廖姓知名畫廊負責人,前年酒後見畫廊女員工晚間獨自在辦公室獨處,竟一時「性」起,摸女員工腰間、屁股,自後環抱索吻 ,還觸碰女員工下體,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案經上訴,由於廖男賠償對方,高院改判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廖男開設畫廊、擔任文物、藝文公司董事長,與不少政商人士交好,是藝文界名人,據媒體報導,他與妻子花了10年時間,在新北市瑞芳區打造無敵海景高檔民宿,在旅遊界頗具知名度。
廖男被控於2019年3月19日晚上9時,飲酒後,見女員工獨自坐於畫廊辦公室,趨前伸出雙手作勢欲擁抱對方,經女員工閃躲並舉手阻擋,表示拒絕後,廖男竟趁女員工自椅子起身,往門口方向移動之際,出手觸摸她腰間、臀部,並自後方環抱她,向她索吻遭拒。
女員工隨後往門口方向轉身之際,廖再動手觸摸她臀部下方,等女員工再度進入辦公室,出手隔裙底觸碰她下體,女員工將廖手撥開,並叫「不要鬧了」後,廖又碰觸她臀部。女員工事後離職並提告,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廖徒刑8月。
案經上訴,高院審酌廖已賠償被害人,獲被害人原諒,認為一審量刑過重,改判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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