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與國際接軌及兼顧永續發展需求, 我《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將修法,並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其中精進排放源管理及徵收碳費專款專用為修法重點之一,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碳費是減碳和新工具,「與其他國課徵不如在國內收,並將碳費專款專用加速低碳轉型,提升產業競爭力。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邀請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等正副首長進行「我國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之具體作為以及歐盟宣布『碳邊境調整機制』之對企業影響評估及因應措施」、「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方向及 修法期程」專題報告 。

曾文生表示,碳定價已成為國際重要減碳誘因工具,目前有許多國家採行碳定價工具反映碳排放外部成本,提高綠能使用舆產業節能誘因。且在全球净零排放趨勢下,而「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將成為先進國家推動貿易夥伴加強管制作為之重要手段。

曾文生指出,碳費是減碳核心政策工具,碳費要不要收取已經不需要討論,重點應該是「怎麼收」、「怎麼運用」,因此徵收的碳費可專款專用於加速產業低碳轉型,「經濟部支持環保署盡速實施本次修法新增之碳費,與其讓他國課徵,不如在國內收,以降低產品碳含量,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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