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報導,網信辦官方微信公眾號:網信中國29日發布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表示,關鍵數據基礎設施的經營者收集和產生的個人資訊和重要資料,以及處理個人資訊達到100萬人的個資處理者向境外提供資訊時,應該向網信部門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另外,出境資料中包含重要資料、累計向境外提供超過10萬人以上個資或1萬人以上敏感個資等情形,亦需要向官方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同時,資料處理者與境外接收方訂立的合同要充分約定資料安全保護責任義務,其中應包含限制境外接收方將出境資料再轉移給其他組織、個人的約束條款。

徵求意見稿並指出,數據出境評估結果有效期為兩年,在有效期內境外接收方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法律環境發生變化等,資料處理者應當重新申報評估。

報導稱,大陸網約車巨頭滴滴出行今年6月底赴美上市後,引發大陸政府對互聯網企業的監管風暴,「滴滴企業版」等滴滴25款App因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問題,被官方要求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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