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濟日報報導,「條例(草案)」提到,北京市政府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完善租購併舉的住房政策,支持民眾透過租賃方式解決住房問題,改善居住條件。北京市合理規劃租賃住房供給規模,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供給,鼓勵房屋所有人將符合條件的閑置住房依法出租,調節住房租賃供需關係。
「條例(草案)」並提到,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住房租金監測,在住房租金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時,北京市政府可以採取漲價申報、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漲幅等價格干預措施,穩定租金水平,並報請大陸國務院備案。
同時,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提出採取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北京市政府採取價格干預措施時,出租人應當配合執行;拒不執行的,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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