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施行期限將於年底到期,立法院今三讀通過《使用牌照稅法》,再延長電動車免徵牌照稅4年,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實現綠能科技產業願景,現行《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三讀通過後,將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延長4年。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節能減態是世界各國施政重點,推動電動車產業乃是必要手段,各國都提出租稅優惠。修法效益可以提高國人購買使用電動車意願,扶植相關產業發展,維護環境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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