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黃琪岳通緝期間,因缺錢花用,與女友蔡玉嬋涉嫌侵入陳姓女子Google雲端,取得其身分證件、金融往來資料及密碼等資料後,再假冒被害人,變更網路銀行帳號、密碼等,企圖轉走近10萬元存款,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詐欺等罪處黃男有期徒刑6月。

判決指出,黃男使用手機連結網際網路,以不詳方式,入侵陳女Google個人帳戶及雲端硬碟後,取得其身分證影本及街口電子支付帳號、密碼等,並偽造文書向街口電支公司人員申請變更手機號碼,客服人員接獲申請後,致電進行身份核對,此時,由蔡玉嬋出面佯裝為陳女,成功更改手機號碼。

黃男將資料更改後,成功入侵陳女街口電支帳號,並從綁定的銀行內扣款、儲值近10萬元到支付帳號中,並轉至蔡女的支付帳號,打算最後從蔡女帳號將錢轉到郵局,再前往提領花用,但過程中,陳女接獲銀行扣款簡訊,發覺有異,趕緊報警處理,交易才未成功。

檢警調查時,黃、蔡坦承犯行,檢方認為,2人涉犯偽造文書等多條罪名,依電腦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罪,予以起訴。法院審理時,蔡女因多次未出庭,目前通緝中,近日審查終結,法官認定,黃男犯後態度尚可,依非法以電腦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罪,處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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