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根據中央銀行法第七條規定,設監事會監事5人至7人,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任,其中行政院主計長為當然監事,且除當然監事外,監事任期3年,期滿得續派連任。

央行表示,第25屆監事會監事任期自2019年2月25日起至2022年2月24日止屆滿。本屆監事對央行資產、負債檢查、帳目稽核、貨幣發行準備檢查及數額查核,與決算審核等,貢獻良多,使央行順利達成中央銀行法定經營目標,績效顯著。

#監事 #監事會 #央行 #行政院 #發布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