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劉姓男子去年1月見名下帳戶多了13萬8770元匯款,劉男2度接到銀行電話稱是誤匯,他不但置之不理還全數領光搞失聯,匯款者一狀告上法院,劉男辯稱以為是前女友要還錢,卻被前女友打臉不曾說過,桃檢依侵占罪嫌起訴劉男。
台北市某貸款融資公司,去年1月8日要放款給客戶,卻不慎將放款款項誤匯入劉男帳戶,公司發現錯誤後立即請銀行客服人員聯繫劉男返還,劉男2度接到電話,不但置之不理,還直接將13萬餘元提領一空再搞失聯。
融資公司寄發存證信函要求返還,銀行也寄送轉錯帳號通知都無下文,公司只好報案。劉男辯稱前女友有欠他錢,曾說要匯錢給他,他以為是前女友匯的,但檢方傳訊劉男前女友,前女友稱從未說過要匯錢給劉男,當場打臉劉男。
檢方依匯款紀錄、銀行及融資貸款公司要求返還款項信件,依侵占罪將劉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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