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有2名消防員,購買特斯拉電動汽車出租賺外快,但是卻利用消防隊公家資源充電,今年10月遭人檢舉,新北市消防局接獲檢舉,由政風室立即調查確認屬實,上周招開考績委員會,2名消防員各記1大過1小過行政處分,並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於今天開會調整2人服務單位。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盧姓消防員及李姓小隊長二人,貸款購買4輛特斯拉電動汽車,卻利用每月僅花600元停車出租費用,各自承租大隊地下停車場一個車位,並涉嫌以公家資源充飽電後,透過網路平台對外出租賺外快。
新北市消防局政風室10月初接獲檢舉,即刻展開內部調查,追查發現李姓小隊長在1年半前,貸款購買3輛特斯拉電動汽車,並承租大隊部地下室公家停車位,私接變壓器以公家資源為電動車充電後再出租,盧姓消防員見有利可圖,半年前有樣學樣,購買1輛特斯拉電動汽車出租賺外快。李員持續1年半,而盧員則持續半年。
新北市消防局上周召開考績委員會,各記1大過1小過行政處分,並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消防局並於今天開會調整二人服務單位,2人若經新北地檢署起訴將依規定停職處分。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公家停車場訂有停車場管理要點,未來會加強停車場管理不定時抽查,以避免類似情形發生,另製作案例教育,強化所屬人員的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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