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1月修正交通違規裁罰細則規定,深夜0時至清晨6時可勸導免舉發,地方政府可另行公告所轄騎樓停車深夜免舉發區域、時段或期間,台中市長盧秀燕今(27)日說,全國應標準一致,給予公務員及警察免責。交通部晚間回應,縣市對因地制宜所需執行配套若有疑義,交通部可協助解釋與溝通。
交通部晚間發聲明稿指出,現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6款已有規定,「深夜時段(0至6時)」,包括在騎樓處所有違規停車情形,但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得施以勸導,不予舉發。
交通部表示,11月2日已會同內政部邀集全國22縣市政府討論地區停車管理建議事項,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縣市都有建議家前騎樓停車案件數量暴增,希望微調作法。
交通部會同內政部依會議研商,11月10日發函各縣市政府可因地依管理配套需要,另行公告所轄騎樓停車可施予勸導免予舉發區域、時段或期間,但也需留下行人通行空間。
交通部強調,各縣市交通環境、城鄉發展狀況不同,需要因地制宜研擬騎樓停車管理配套方式。縣市對因地制宜所需執行配套若有疑義,交通部可協助解釋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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