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新增5處易肇事路口的科技執法設備,分別在斗六市台一丁、西螺鎮145縣道、虎尾鎮158縣道、東勢鄉153縣道、四湖鄉160縣道,2月1日起取締闖紅燈、超速,請駕駛人守法以免荷包失血。
新裝設科技執法設備的5個路口為斗六市台1丁線與久安路口(取締超速、闖紅燈)、西螺鎮145縣道16k+650m處(取締超速)、虎尾鎮158縣道與雲97鄉道路口(取締超速、闖紅燈)、東勢鄉153縣道安南與昌南路口(取締超速)、四湖鄉160縣道12k+600m處(取締超速)。
雲林縣警局表示,斗六市台1丁線公路與久安路口速限為70公里、西螺鎮145縣道16k+650m處速限為50公里、虎尾鎮158縣道與雲97鄉道路口速限為70公里、東勢鄉153縣道安南與昌南路口速限為60公里、四湖鄉160縣道12k+600m處速限為60公里。
縣警局交通隊說,超速10公里內予以勸導外,超過設定速率則自動拍照取締,超速罰鍰1200元至1800元,闖紅燈的罰鍰1800元至2700元。
5處科技執法系統經過測試,已於112年12月26日驗收完成,公告於「雲林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雲林縣現有12處科技執法設備,2023年1月至10月取締2萬4462件,違規前3名為「超速」1萬0400多件、「闖紅燈」7300多件、「未依規定車道行駛」360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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