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采爰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向關係人取得及處份資產逾新台幣3億元,提交董事會討論通過,惟本次交易案金額逾環宇總資產10%,環宇仍需提交股東會通過後,雙方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富采及環宇雙方依各自專業集中資源,分別發展光電及微電事業,提升營運績效交易完成後,富采集團持有晶成近100%股權,晶成未來將專注於光電領域,另富采集團將繼續持有環宇22%股權,並與環宇共同成就在微電領域的發展及布局,期透過資源整合、分工後,提升雙方公司營運績效,創造股東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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