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大會22日就「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進行首讀,針對多條條例作出簡單直接的調節化修改,以廢除若干條例中的有違香港特區憲制地位的過時條文或提法。

根據草案,「女皇陛下政府」、「總督」、「維多利亞」、「立法局」等與英國管治香港相關的法律字眼均會廢除,例如《郵政署條例》(第98章),商經局建議廢除「英國郵政署署長」的提述,又建議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取代「總督會同行政局」;以「特區政府」取代條文中的「官方」(英文文本內的「Crown」)。

香港署理律政司司長張國鈞22日表示,律政司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提交「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以綜合條例草案的方法,對多條條例有效率地作出修訂,且是屬於輕微、技術性及無爭議的修訂,但有助於更新或改善現行的法例,這樣可以免去為每一條只涉及少量修訂的條文,逐一申請提交法案檔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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