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新社區興中街日前有10歲男童駕駛農用搬運車橫過馬路,被民眾拍照上傳網路社群網站,過程中男童頻頻往後看,沒有注意前方道路,相當危險;東勢警分局表示,男童已明顯違反《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已通知規勸男童父母。若為拼裝車,最高可罰3600至10800元罰款。
警方表示,依據《社會事新聞影音》「小男童駕駛農地搬運車」影片,警方循線找到男童家屬,追究原因,男童因協助家中務農而駕駛農用車上路,但依交通部函釋《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規定,農機駕駛人應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而農地搬運車駕駛人應領有普重機駕照,目前尚無罰則。警方奉勸父母,別讓孩童駕駛動力機具上路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東勢警分局指出,10歲孩童因未成年且未取得普重機駕照不得駕駛搬運車,若該車為拼裝車,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3600元至10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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