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上海有9歲女童,在2022年6月和家人到社區的公園玩盪鞦韆,當時,女童疑為尋求刺激,站在鞦韆上不慎摔落地上,並被鞦韆底部撞擊卡在鞦韆與地面間,造成女童重度顱腦損傷搶救不治,痛失愛女的父親將遊樂設備廠商、物業管理公司與社區管委會告上法院,近日,上海二審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女童家長須負擔40%責任,而遊樂設備廠商仍需負擔60%責任,須賠償107.2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77萬元)。

據《看看新聞》報導,2022年6月,大陸上海有位9歲女童和父親與奶奶到社區公園玩,當時女童和同齡玩伴一起玩盪鞦韆,而父親與奶奶便在一旁和社區鄰居聊天,不料,女童和玩伴為尋求刺激,從坐著變站起來,當盪鞦韆越搖越高,女童突然因無處可握,從鞦韆上摔落,下秒就被鞦韆底部撞擊頭部,並卡在鞦韆取地面之間。

事發之後,女童因重度顱腦損傷,經搶救後宣告不治,而痛失女兒的父親認為該鞦韆的設計有問題,才造成悲劇發生,便對遊樂設備廠商、物業管理公司與社區管委會提告。

經一審法院判決,遊樂設備廠商須負60%責任,須賠償107.2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77萬元),而女童家長未盡到監護責任,須自負40%責任,而社區管委會與物業公司在這次事件中不存在過錯,無須承擔責任。

此判決結果也讓遊樂設備廠商不服提上訴,經二審法院審理後維持原判,駁回上訴,業者仍須賠償107.2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77萬)。

消息在網上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監護人應該要承擔60%」、「我估計以後社區都不敢裝鞦韆了」、「但設施不符合國家標準,那肯定要承擔大部分責任了」、「坐著根本沒事,哎,好可惜的命,誰的鞦韆這樣坐」、「坐著根本沒事,哎,好可惜的命,誰的鞦韆這樣坐」、「人家設計是坐著玩不是站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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