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林姓女子3個多月前駕車行經宜蘭市津梅路時,輾斃1隻流浪貓,林女被路人攔下後,還留假電話並離開現場,民眾蒐集資料向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檢舉,由於證據確鑿,也有人作證,動防所依違反《動保法》處1.5萬元罰鍰,是宜蘭縣路殺開罰首例。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長陳祖健解釋,路殺情況偶有所聞,但過去宜蘭縣沒有開罰的主因是欠缺證據;這起事件發生在社區中,有不少社區民眾目睹,事後不只1人出面作證,加上有錄影畫面等證據,因此成為宜蘭縣的開罰首例。
目擊流浪貓遭輾斃的游小姐指出,當天晚上林女駕車輾過流浪貓,但林女並未下車察看,是被路人攔下告知撞到流浪貓,而流浪貓遭撞後死亡,但林女遭攔下後沒有要處理的態度。
游小姐表示,林女留下電話後,有民眾回撥才發現是打不通的假電話,而駕駛隨後加速離開現場。她表示,路上動物的生存本來就有風險,駕駛因為沒看到或來不及減速都是時有所聞,但不應該是這種態度,才因此舉發。
動防所經通知行為人到場說明,以及審議相關證據後,依違反《動保法》第6條處1.5萬元罰鍰,需要另外參與3小時動保講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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