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24歲楊姓男子30日晚上8時30分行經萬丹鄉和平西路與公園路口時,不但闖紅燈,遭警察攔查還加速逃逸,且一路闖紅燈、逆向行駛,完全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一路警告尾隨近3公里才將他攔停,依交通法規對楊開出18張罰單,最高可處13餘萬元罰鍰。
屏東警分局表示,萬丹分駐所員警30日晚間8時30分許在萬丹鄉和平西路與公園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見一輛機車闖紅燈,於是上前示意該騎士24歲楊男停靠路邊接受稽查,不料楊男卻加速拒檢逃逸,警方一路警告尾隨近3公里,最後在泉興路段將楊男攔停。
警方說,楊男在逃逸過程中任意違規行駛,有闖紅燈、紅燈右轉、逆向行駛、未戴安全帽、不服攔停稽查取締逃逸、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無照駕駛等,已依交通違規部分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共計開出18張罰單,可4萬1900 至 13萬700 元罰鍰。
屏東分局呼籲,駕駛人遇員警執行勤務進行攔查時,務必停車配合警方攔檢稽查,不得心存僥倖加速逃逸或以各種危險駕駛方式企圖逃避攔查,此類行為不僅嚴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更是對公權力的直接挑戰,警方必秉持強勢執法之精神,決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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