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9日公布穀豆類產品抽驗結果,共計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包括21件輸入及9件國產穀豆類產品,檢驗結果3件產品不符規定。衛生局表示,針對上述不符規定的產品,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分負責廠商6萬至2億元罰鍰,並命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銷毀。
為維護民眾食用穀物及乾豆類產品之安全,台北市衛生局6月至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處抽驗穀豆類產品檢驗殘留農藥及磷化氫,結果檢驗出1件印尼產地之「精選毛綠豆-紅線」檢出殘留賽速安、磷化氫,1件印尼產地之「大毛綠(毛綠豆)」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賽果培,1件印尼產地之「綠豆」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賽速安、芬普尼及其代謝物,皆不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表示,針對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已通知轄內業者立即下架,因3件產品來源廠商皆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如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屬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處分負責廠商6萬至2億元罰鍰,並依同法規定,命業者下架規產品並銷毀。
衛生局說明,依農業部公告,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蟲劑賽速安、賽果培、芬普尼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但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衛生局提醒,磷化氫是一種無色、有毒氣體,具有強烈的臭魚味,主要作為薰蒸式農藥,農業部雖準用磷化氫於乾燥穀類,但因為有劇毒性,一次攝入量太多會有生命危險,業者務必落實自主管理,確認原料及產品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使用食材進行加工調理前,應確認食材有無殘留農藥、動物用藥或其他汙染物,確保食品衛生品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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