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最後領牌期限將屆,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今天指出,彰化縣已掛牌登記1萬4222部微電車,未掛牌黑數仍多,除該站至芳苑、二林等偏鄉地區幫忙辦理掛牌登記,有些車行也有辦理團體掛牌,民眾可多利用,逾11月30日期限未掛牌上路者,最重可罰3600元罰鍰。
微電車雖車速慢,但卻具有車體重量輕、價格便宜、噪音小及所需的消耗品少等優勢,成為許多民眾近距離通行的代步工具,除了家庭主婦菜籃族外,移工、未滿18歲的學生及偏鄉的長者也都是微電車愛用者。
彰化監理站指出,舊稱電動自行車的微電車將自11月30日起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經查獲者,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提醒民眾盡速辦理領照。
需要掛牌的民眾只需準備身分證、出廠證明、強制責任險保險證等文件,便可前往監理站辦理,合格後即可拿到牌照。緩衝期結束後彰化監理站將與警方配合,於微電車出沒熱點及時段進行密集性攔查,對不依照規定請領牌照車輛,將予以舉發。
微電車是許多移工鍾愛的代步工具,經常可看到移工騎乘改裝的微電車在工業區街頭呼嘯而過,然改裝微電車屬非法行為。監理站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如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處微電車所有人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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