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配偶阿楺(化名)利用臉書社群媒介失聯移工,至竹北市某環保清潔公司工作,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新竹縣專勤隊接獲線報前往查察,當場查獲2名逾期失聯移工正在搬運清潔物品,全案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函送新竹縣政府裁處,阿楺最高將面臨新台幣50萬元罰鍰。新竹縣專勤隊提醒雇主,就算不知情恐須面臨15萬至75萬元罰鍰。
新竹縣專勤隊接獲線報,指竹北市某間環保清潔公司早上會有多名失聯移工聚集等候派遣工作,經專勤隊派員前往查察,當場查獲2名失聯移工正在搬運清潔物品上車準備外出工作。
調查發現,該公司聘僱越南籍配偶阿楺,負責利用自己語言優勢,在臉書社群張貼越南文的工作訊息,招攬外籍人士從事清潔工作。雖該公司向專勤隊人員表示,與阿楺簽訂契約媒介的對象是合法的外配或外籍學生,但因涉及非法媒介及非法聘雇等情形,阿楺、公司及失聯移工都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函送新竹縣政府裁處。
「雇用外國人3步不可少,1問2查3照。」新竹縣專勤隊隊長李文達表示,聘僱外國人前,一定要先「問」身分,「查」驗證件並「照」下證件留存,千萬不能先用再查,以免受到重罰。
李文達表示,移民署「晶片居留證資料查詢」網站,可供確認是否具有合法的外僑居留證及工作許可,勞動力發展署「移工動態查詢系統」,則可確認外籍學生的工作許可函是否為真,若還是有疑慮,也可直接向移民署各地專勤隊洽詢。
另外,就業服務法規定,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意圖營利而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李文達呼籲民眾不要雇用或仲介非法外來人口從事工作,以免違法而遭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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