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吳姓婦人因積欠債務,今(2024)年1月,竟把陽台的瓦斯桶搬到自己房間,將孫女與她反鎖房內,並以棉被堵死門縫後打開瓦斯。所幸,吳婦女兒要洗澡時發現沒有熱水,才發現吳婦所為,避免一場憾事發生。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處2年2月,可上訴。

檢方調查,吳婦和女兒、女婿、孫女一起居住,今年1月凌晨,因債務問題,決定把自己和孫女鎖在房間,還以棉被堵死門縫,並打開瓦斯開關。女兒因為洗澡時發現沒有熱水,查看熱水器後,發現瓦斯桶不見,尋找下敲擊吳婦房門,吳婦聽到女兒、女婿呼喊後,心生後悔,趕緊打開房門。

吳婦坦承犯案,桃園地院認為,吳婦是孫女的外祖母、主要照顧者,因經濟狀況困窘,一時失慮,其主觀惡性與一般殺人犯行有別,適用《刑法》減刑。但審酌吳婦未考慮孫女是獨立生命個體,非專屬個人的財產,行為應予非難,但也考量吳婦關閉瓦斯,未造成無可彌補的遺憾,犯後已有悔意,但宣告的有期徒刑已逾2年,不符緩刑要件,依殺人未遂判處2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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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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