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鄭姓男子去年10月下旬因胃穿孔開刀住進台中醫院加護病房,因不願配合李姓護理師重新為其固定束帶,竟趁對方蹲下時,李姓護理師後腦勺一腳,更出言恐嚇對方小心一點「出院找人來弄死妳」;台中地院認為鄭因不滿犯行,妨害醫療業務,依傷害罪判處3月,可上訴。
鄭男去年10月21日凌晨2時13分因胃穿孔手術開刀,入住台中醫院加護病房內,因不願意配合李姓護理師為其固定束帶,竟趁對方蹲下靠近自己時,動腳踹踢李姓護理師後腦勺。李吃痛驚呼「你幹嘛踢我的頭」,鄭竟說出「等我出院妳就小心一點,我會找人來弄死妳」等語恐嚇,令李心生畏懼報警。
判決書指出,鄭男否認妨害醫療業務、傷害及恐嚇危害安全。他並辯稱,他手術完躺在床上,李姓護理師辱罵自己和家人,他伸出腳但沒有碰到李,是李抓著自己的頭髮大叫被踢頭還說要驗傷;李敢提告就是因為病房沒有監視器,「她吃定我,還找同事幫她做假證」,李說她爸爸認識顏清標、出院後會找人來弄自己。
但李表示,查房時發現鄭手被綁住、鼻胃管被扯掉,還有束帶勒住手,她請鄭躺好但對方不配合,她就把鄭的肩膀壓下去並說「你不好好配合,這樣子是在浪費醫療資院」,鄭氣得腳一直亂踢;當她蹲下解開鄭的束帶時,鄭趁機朝她的左腦踹2、3下並說「等我出院,妳就小心一點,我會找人來弄死妳」等語,後來她有頭暈目眩、噁心嘔吐的情況。
經比對其他護理師證詞,發現描述經過與李女相符,台中地院審酌,鄭因對李有所不滿而犯行,妨害醫療業務,並造成李受傷和恐懼,依傷害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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