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湖內警分局袁姓警官於10月25日凌晨1時許酒駕,湖內警分局表示,從重研議予以記2大過免職處分;考監責任部分,分局長陳義宏因就任未滿4個月,記2申誡,直屬單位防治組組長記2小過,以儆效尤。
袁姓警官當晚前往友人於新興區經營的酒吧,飲酒後竟自行駕車離去,行經苓雅區建國一路遭轄區員警攔查,發現身上散發酒味,經實施呼氣酒精測試,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全案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袁姓警官平時考核不佳,且行為嚴重影響警譽,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從重研議予以記2大過免職處分;考監責任部分,分局長記2申誡,直屬單位防治組長記2小過,以儆效尤。
湖內分局長陳義宏說,員警知法犯法最為社會大眾詬病,影響警譽甚深,該員勤餘時間飲酒未能自律,導致違法情事。該分局對於員警違紀行為絕不姑息,將嚴格依照相關規定處理,並持續加強對全體員警的法紀教育,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