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18日二讀會審查明年度總預算,針對警察局部分,市議員陳俞融抨擊該局每年編列6000萬元,用於辦理違規案件郵資,竟與雜項設備6060萬元預算相當,痛斥交通工程建設差,連帶造成違規數量上升,要求兩項共刪除5000萬元預算。市府警察局指出,酒駕、超速需持續取締,案件數字才會下降,若缺這些裝備,執法會困難。
陳俞融提到,警察局在預算雜項設備費中編列6060萬元,要執行交通執法設備汰換增購案,將增加固定式闖紅燈暨測速照相設備15套、移動式測速照相設備30套、呼氣酒精測試器40台。
陳俞融說,面對測速照相儀器持續增設,交通事故卻不見下降,警政署先前提出肇事原因中,超速失控僅佔比2.13%,政府卻花費不少公帑認真抓超速,但她認為應著重改善交通工程,如設置減速丘、減速標線、道路寬度的縮減,會比測速照相更有效果。
陳俞融提到,警察局也編列高達約6000萬元預算,用於辦理違規案件郵資,由於交通違規取締數量龐大,連帶需要巨額郵資通知民眾繳納,郵資本身竟然跟買執法設備的費用相當,令人匪夷所思。
陳俞融強調,市府交通工程建設差,造成違規數量上升,連帶使得罰單郵資暴增,每年持續惡性循環,主張雜項設備與罰單郵資預算分別刪除3000萬、2000萬元。
警察局長李文章回應,測速照相最主要是用來抓超速和飆車,酒精測試則是用來抓酒駕,若沒有這些裝備,執法會困難,因為都需要數據佐證,且酒駕、超速需要持續取締,案件數字才會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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