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髮婦當時在列車上用雨傘攻擊女童。(翻攝畫面)
白髮婦當時在列車上用雨傘攻擊女童。(翻攝畫面)
捷運保全接獲通知到場了解協助。(翻攝畫面)
捷運保全接獲通知到場了解協助。(翻攝畫面)

日前,一位頭髮斑白的曾姓婦人在搭乘臺北捷運時,執意要佔用優先席,並且多次使用手提袋和雨傘攻擊Fumi阿姨,結果反而被對方一腳踢開。事後,這位婦人被查出是一名遭到通緝的罪犯,過去曾犯下多起竊盜案件。實際上,曾姓婦人在去年就曾經因為不滿一對父女坐在優先座上,而以雨傘打傷女童,臺北地方檢察署於今日(10日)依據故意對兒童傷害等罪名,對曾婦提起公訴,而當時在列車上攻擊的監視器畫面也隨之曝光。

該名婦人在搭乘臺北捷運淡水信義線時,堅持自己要坐在優先席上,並以手提袋及長雨傘攻擊坐在優先席上的男乘客,引發對方不滿,憤而用力踢了她的手提包一腳。這一腳的力道之大,讓婦人向後倒往對面的座位,也讓婦人氣得大喊「太可怕了,叫警察、我要叫警察」、「原來他是男的啦!那是因為這是博愛座啊,我現在才知道他是很可怕的人,我要離遠一點」。這段影片曝光後,立刻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此外,曾姓婦人在去(2024)年搭乘臺北捷運中和新蘆線前往民權西路站時,因為不滿李姓男子帶著未成年的女兒坐在博愛座上卻沒有讓座,竟然拿起雨傘敲打女童的右腳,造成女童右側小腿受到鈍傷。

113年2月4日,在民權西路捷運的車廂內,曾女以長條狀的物品揮打坐在博愛座上的女童,事後,女童的父親李男前往三重分局提出傷害告訴,案件隨後被轉交至本分局繼續偵辦,全案已經移送至臺北地方檢察署進行偵辦。

在經過李姓男子報警處理後,臺北地檢署多次傳喚曾姓婦人,但她都未到案,因此發布了通緝。檢察官今日依據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提起公訴,並且請求法院依照兒少法的規定,加重對曾婦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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