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格並非先搶先贏,高雄市苓雅區福安路上一處停車格,昨(10)日有女子見有空位,便回轉準備停車,沒想到遭身穿車行制服男子阻擋,還疑似出言恐嚇,讓女子驚呼「你不能這樣」。警方表示雖未接獲報案,但人肉占位行為已違反道交條例,若涉及恐嚇更可依刑法送辦。
該女子於Threads平台貼文指出,昨日有女子在福安路上找車位,見對向有空位,便回轉前往停車,沒想到車頭剛進車格,就遭疑似車行老闆的男子阻擋,口氣不好稱已經有人要停,更一度讓女子感受到恐嚇氣息,嚇壞喊「你不能這樣」。
雖然僵持約1分鐘後男子退讓,但仍讓女子不滿於貼文說,大家「車位是給車停的,不是給人站的」。網友齊聲留言砲轟男子行為惡劣,批評「車位不是先搶先贏」、「做生意的店家還敢這樣搞?」
轄區警方表示,此案未接獲當事人報案,不過中行人占用停車位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者」,可處500元罰鍰;若進一步有人身威脅情事,更可能涉及刑法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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