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月前發生邱姓毒品假釋犯,竟在街頭持刀隨機攻擊殺傷2名學童及一名林姓男子案,苗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昨(10)日偵結,以邱姓被告涉犯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以及刑法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以示儆懲。
檢方調查表示,邱姓被告於2025年10月2日上午,先施用安非他命後,於當天下午,騎乘普通重型機車上路,並基於殺人犯意,先將菜刀以黑色膠帶綑綁於左手,隨機尋找作案目標,於同日下午3時42分許,行至苗栗市社寮街115號前時,見徐姓國小學童步行於道路,調頭下車靠近徐童,持菜刀朝刺殺徐童頸部、胸部,徐童掙脫逃跑至苗栗市中正路統一超商內廁所躲避,邱嫌仍尾隨跟至統一超商前,再刺傷林姓男子,稍後又見丁姓國小學童經過,再以右手抓住丁童,持刀朝其胸口直刺,幸有黃姓老師奮力將邱嫌與丁童分開,邱嫌乘隙逃逸。
檢方指出,邱姓被告隨機持刀對素昧平生的多位被害人身體要害攻擊,被害人都與邱嫌毫無嫌隙、糾紛,在邱嫌行兇前,被害人也未對他有任何刺激其情緒的行為,尤其是其中2位被害人是就讀國小的柔弱女童,對邱嫌攻擊,幾無反擊能力,除造成被害人極大的身心創傷外,行兇過程既為多人所目睹,危害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寧甚鉅。
檢方強調,邱嫌曾於2015年間,持剪刀向多位被害人揮刺而犯殺人未遂等案,經法院判處重刑並執行完畢,可見邱姓被告對刑罰反應力極為薄弱,更有持利器隨機攻擊被害人要害部位的兇殘習性,為保護重要法益及社會安全,就邱嫌所為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殺人未遂等罪嫌,都具體求處無期徒刑,以示儆懲。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