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司郎爽吃霸王餐!一名男子阿雄(化名)日前在出獄約40天後,竟然又重施故技,前往一家壽司郎門市點了滿桌壽司、炸物、湯麵及飲料,用完餐後卻以各種理由推託不付錢。女店長察覺有異報警,才揭發阿雄根本是個「慣性霸王客」,過去已經有多次類似前科。法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阿雄明知自己既無支付能力也無付款意願,卻於今年(2025)9月15日晚間8時許走進壽司郎台中新時代店,假裝成普通客人,連點壽司19盤、茶碗蒸2碗、湯麵2碗、炸物2份與飲料3杯等,總金額高達1690元。用餐結束後,他不僅不付款,還藉故拖延。女店長當下察覺不對勁,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才戳破他是吃霸王餐,警詢後依法送辦。

法官調查發現,阿雄今年6月時才在新北一家餐廳以同樣手法吃霸王餐,8月初才剛出獄,沒想到短短一個多月又再度犯案。法官認為,他的行為根本毫無尊重他人財產權之意識,素行並不佳。即使阿雄已經坦承犯行,但是他也沒有與店家和解或賠償,因此,他的「再犯的風險極高」。

日前依法判決,依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判處阿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000元。另外,因為餐點早已吃下肚,根本沒有辦法沒收,因此,依法追徵價額1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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