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跨越 40 年的親情真相,終於在法院裡被正式揭開。一名婦人小歡(化名)多年來背負著「母親不能公開承認我」的複雜身世,如今靠著血緣鑑定與完整事證,成功向法院確認與兒子阿華(化名)的母子關係,解開當年因社會壓力、貧困與錯置戶籍造成的身分糾葛。
判決書指出,小歡指出,她在1983年未婚生下阿華,因為當時社會對未婚生子仍抱持保守眼光,加上她經濟窘迫、無力獨自撫養孩子,只能把剛出生的兒子交給姊姊小婷及姊夫阿楊(均化名)照顧。母子分離,成了無奈卻不得不做的決定。
然而,真正的麻煩在孩子入學前浮現,因為孩子必須有完整戶籍資料,她卻因害怕曝光無法申報,只能讓孩子以「父母不詳的棄兒」身分取得戶籍,並再由姊姊小婷、姊夫阿楊向法院聲請收養。於是,阿華正式變成姊姊與姊夫的法律上孩子。
小歡表示,她知道那不是最好的選擇,但那時確實沒有其他路。兒子阿華也指出,他一直知道母親就在身邊,但法律與戶籍上卻一直「不是母子」,讓他長年背負身份錯置的困惑。
小萱指出,後來家庭經歷更多變故,姊姊小婷與姊夫阿楊離婚,協議由阿楊單獨監護阿華;而在隔年,她就與阿楊結婚,一家三口終於能以「真正的家庭」共同生活。然而情勢再度轉折,她與阿楊也離婚了,小華自此和她一同生活至今,母子關係始終緊密。
只是戶籍上的矛盾仍未解決。直到今(2025)年,阿華與阿楊終止收養關係,並經法院裁定與小婷解除收養關係。最後一步,就是確認她與阿華真正的血緣身份。法院調閱醫院的DNA鑑定報告後證實,母子兩人之間的親子關係概率高達 99.999233%。
法官指出,親子關係建立於事實血緣,而非僅止於戶籍。當戶籍記載因社會因素或誤報而與真實不符,當事人確有權透過確認法律程序,排除身分上不安與侵害風險。況且親子身分牽涉扶養、繼承等法律關係,更不容模糊。法官認定,小華與阿華母子血緣關係明確存在,且當事人確有更正戶籍、釐清身分的必要,因此准許請求,確認兩人為法律上之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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