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伍不久的陸軍二等兵阿柱(化名),因為不滿被部隊處以「禁足5日」的懲處,竟然在深夜攀爬圍牆私自離營。但是他才躲不到兩天,就被憲兵隊循線找到。法院審理後,認定他是「意圖長期脫免職役」,判處刑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柱在憲兵訓練中心服役,原本應能放假離營,但因為在部隊犯錯,被長官記了一筆並處分禁足5日,不能外出。他竟然在凌晨時分,後翻過圍牆逃離營區。部隊清查點名時,這才驚覺阿柱已經不見,立即向憲兵隊通報「違紀離營」。

憲兵隊接獲通報後,開始積極循線追查,發現阿柱可能藏匿在一處社區大樓,後來在住處找到正在睡覺的阿柱,他一度愣住,最後乖乖跟憲兵隊員返回營區。

法官指出,阿柱身為現役軍人,卻企圖長期脫免職役,嚴重破壞部隊紀律,也影響國防安全,依法必須處罰。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日前依法宣判,阿柱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最,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每日以1000元折算。

《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於六日內自動歸隊者,減輕其刑。戰時犯前項前段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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