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震撼全國,為了避免憾事再度重演,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草案,將禁閉改為悔過,不過悔過室設置與悔過天數保留待朝野協商。

關於悔過條文立法說明指出,對於違反軍紀的現役士官兵,處罰一定期間須於悔過室服役,並藉由適切的法治、軍紀教育及心理輔導課程,導正其不當行為。

針對立委詢問,未來悔過是否只有室內課程,不會施以體能訓練?國防部副部長夏立言說,還是會有合宜、適度的體能訓練,有上午操課和下午體能訓練的作息規畫,美、法也有類似設計。

為了周延懲罰機制,初審條文增列軍官降階及降級;士官撤職、降階、檢束;士兵罰薪等懲罰種類。另外修正現役軍人若有酒後駕駛、性騷擾與性霸凌經查證屬實,都列入應受懲罰的範圍。

此外,初審條文增列,若不服處分者,得依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悔過期間可由被懲者或親人提出異議,並由權責長官在受理24小時內完成審查,其程序比現行提審更迅速;但綠委尤美女認為,指定親友也可提異議,例如洪仲丘案可由軍中同袍代提異議,會中無共識,所以此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初審條文規定,權責長官知悉所屬現役軍人有違失行為者,施以降級懲罰時,應開會評議,並將評議會提升至應由中校以上機關召開,並指定大學、學院以上法律系所畢業者一人以上參加。

#悔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