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萣區1-4號道路遲未定案引發地方民意反彈,市長陳菊強調支持興建立場不變,高市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2014年7月17日審議「茄萣區1-4號道路(莒光路南段)開闢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會議決議有條件通過開發案;開發單位必須採取措施,降低對鳥類棲地生態衝擊,但此舉仍造成環保及保育團體不滿,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有條件環評決議的訴訟。
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審理指出,高市府通過環評審查結論是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但會議紀錄未記載表決方法及結果,且參加人並未依據環評委員會要求提供完整的資訊,而該次環評會也未將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列入開發案中考量,明顯違背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款規定。
合議庭表示,該開發案開發行為是否對環境無重大影響之虞,而無須繼續進行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已經違法高市府環評會要充分斟酌等事項,准許撤銷決議。
茄萣1-4號道路總長942公尺,總經費1.3億元,工期12個月,施工會切割溼地5.2公頃;環保及保育團體認為,路開了,珍貴的黑面琵鷺鳥就不來了,工程再管制有意義嗎?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