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李登輝被控國安密帳案,今天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李登輝獲判無罪,劉泰英則遭依與公務員共同侵占公有物等罪判刑2年8月,並褫奪公權3年。

特偵組指控李登輝在民國八十三年間,以國家元首身分出訪南非,並從國安局奉天專案的密帳裡,挪用三億多新台幣金援南非,後來外交部把代墊款還給國安局,李登輝又私挪2.5億使用在台綜院,特偵組因此以貪污等罪嫌將李登輝提起公訴。

李登輝曾經指出,台灣外交處境困難,從事外交工作必須保有隱蔽性,特偵組這種汙衊作為是他畢生奇恥大辱。

李登輝:我無罪 對自己有信心

中央社

前總統李登輝涉國安密帳案,一審被判無罪。李登輝今天親自召開記者會說,他本來就無罪,也對自己很有信心。

特偵組在民國100年間認定李登輝、中國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等人涉侵占密帳公款779萬多美元,透過洗錢購買台灣綜合研究院辦公室及支付開銷,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兩人。

台北地院今天判決李登輝無罪,同案被告劉泰英有期徒刑2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10月28日因發燒住院10天的李登輝晚間親自召開記者會,這是他近日以來首度公開露面。

李登輝說,他對這個案子一直很有信心,相信自己的清白,這本來就是無罪的事,卻拖了兩年多,讓他晚上睡不著覺。

#李登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