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詐團律師的搜尋結果,共24筆
IG狂吸22萬粉絲的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因疑似涉入靈骨塔收購詐騙案,1日凌晨以70萬交保。有網友挖出仙塔律師過去坦言,從事這行以後,跟真善美再也扯不上關係。
檢警今年4月偵辦靈骨塔詐團詐騙上億案,發現知名刺青正妹網紅律師「仙塔律師」李宜諪為詐團吳姓女主嫌陪偵時,涉嫌與律師趙浩程、蔡沅諭共謀涉嫌洩密、滅證及洗錢罪進行搜索拘提,訊後李女以7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事發後李女涉群遭到洗版,更有母校輔大學生上網表示,6月份畢業典禮時,校長還特別提醒法律系畢業生「不要成為詐團律師」,言猶在耳,身為校友的她就躍上新聞版面。
高雄市刑大查獲一起由虛擬貨幣詐騙車手集團,成員多為富二代與高學歷青年,前高雄律師公會副祕書長陳逸軒也是其中一員擔任軍師角色,協助法律應對與資金脫產。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分別判處團夥3到5年徒刑,另對陳逸軒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判刑8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70萬元,全案可上訴。
桃園地檢署偵辦以蕭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案件,受害者之一為桃園市副市長的親屬王某,沒想到王某委任的律師陳冠宇,也是詐騙集團之一,目前仍在桃園2所某大學法律學系擔任兼任講師。對此,律師林智群透露,其實全台共有5位陳冠宇律師,「今天下午律師界都在問『是哪個陳冠宇律師?』」;律師李怡貞則痛批,「真的是很值得絕子絕孫」。
桃園地檢署偵辦以蕭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案件,受害者之一為桃園市副市長的親屬王某,令人震驚的是,王某委任的律師陳冠宇,竟是詐騙集團派來監視他的集團成員。
檢警偵辦詐騙集團案件,驚見詐騙集團以假檢警和律師連環騙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的家人,王明鉅今市政會議前受訪指出非家人,是親戚的家人,且都已成年,他對案情並不了解,也是看新聞才知道,尊重司法調查。
檢警偵辦詐騙集團案件,發現詐騙集團假檢警向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的家人行騙。「真警方」要求其報案,家人竟向詐團求助,聘請詐團御用律師,讓再被騙取1500萬元。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將詐團、律師等9人起訴。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查緝假投資詐騙集團,循線逮捕16名成員,其中5人收押,但偵辦過程卻發現,成員委任的魏姓律師涉嫌以偽刻落網車手家屬印章,簽署不實委任狀,疑利用陪詢刺探案情。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帶隊拘捕該名律師到案,依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嫌查辦,複訊後諭知40萬元交保。
律師鄭鴻威涉嫌組成史上最大「律師團」洩密詐團案,台北地檢署查出,鄭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且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人,台北地院日前裁定鄭交保500萬元後停止羈押,限制住居、出境、出境10月,但台北地檢署不服,今(16)日已提起抗告。
近期屢屢發生律師與詐騙集團合作,利用幫車手陪偵機會,將偵查祕密洩露給詐團上層,引發各界關注。法務部為能嚴懲不肖律師成為詐團幫手,將研擬修正《律師法》,加強律師懲戒及停職部分,情節嚴重除終生不能執業律師,一旦涉案擬先暫停執業。
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鄭鴻威涉嫌組「律師團」洩密詐團案,查出鄭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且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還找大學同窗、前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洗錢340萬,除起訴鄭鴻威具體求刑9年外,並將鄭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今天作出決議,因鄭目前在押,將鄭停止執行律師職務,將等鄭判決確定後,再討論他後續懲戒處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訟偵查案情滿天飛,政論評論員用嘴辦案,檢察官洩密傳聞不斷,「檢察官論壇」13日署名「一審檢」的人留言給「檢察界三巨頭」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台灣高檢署檢察長、檢察總長說「你們對於現今檢媒一體的亂象,毫無積極作為,使檢察官失去人民的信任,直將檢察官的名器踩在地下,終將成為檢方歷史的罪人。」
賴政府列為「打詐四法」之一的「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修法出現重大錯誤,排除對於司法警察違法科技偵查的抗告權,引發議論。為此,經濟刑法學會與最高檢察署昨(9)日舉辦「科技偵查處分救濟權」研討會,學術界及審檢辯認為此修法已有違憲之虞,違法賦予辯護人「獨立抗告權」,恐淪為詐團律師「盯梢」之用,呼籲朝野立委盡速修法補救。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今(5日)指出,上週三經總統頒行的「刑事訴訟法」,夾藏了未曾出現於各修法版本的「天外一條」,即「辯護人獨立抗告權」。劍青檢改認為,該條救濟條款不僅違反基本訴訟法理,更將淪為幫助詐團「盯梢」脫罪之用,打詐新法反幫詐團,對此錯誤立法表達強烈抗議,此等「盯梢條款」應予廢除,特此就教於宣誓打詐之賴總統,能否請司法院長向國人清楚說明「盯梢」條款來源及緣由,並負起錯誤立法之責任。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17日)質疑法務部、桃園地檢署未切實查辦桃檢檢察官吳亞芝捲入律師鄭鴻威擔任詐騙集團「軍師」案;法務部對此表示,已責成高檢署行政調查,桃檢也分案查辦案情有無與刑責有關。
前北市警大同分局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被控與「台版柬埔寨」主嫌杜承哲勾結,洩漏詐欺案件偵辦進度給杜,收取200萬現金、賓士車以及虛擬幣109萬餘元賄款,葉自去年5月遭羈押至今,士林地院日前開庭,葉的律師稱,就連橋頭地院法官都可以交保,希望給予葉交保機會,合議庭裁定葉自5月30日起第5次延押2個月。
前北市警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被控與「台版柬埔寨」主嫌杜承哲勾結,將詐欺案件偵辦進度洩漏給杜,收取200萬現金、賓士車以及虛擬幣109萬餘元賄款,葉自去年5月遭羈押至今,士林地院22日日開庭,葉的辯護人稱,就連橋頭地院法官都可以交保,希望給予葉育忻交保機會,法官諭知合議庭評議決定。
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幫助詐團律師鄭鴻威藏放300萬元現金,甚至幫忙送錢給他人,檢方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命石80萬元交保,司法院18日依《法官法》給予停職處分,後續將依偵查結果,決定是否移懲戒法院。
關於詐團律師鄭鴻威將300萬現金放在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一事,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官員上周南下橋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搜索,並約談石姓法官,司法院18日已確定石被命80萬元交保後,隨即命石育恩停職。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協助詐團「軍師」 鄭鴻威律師藏放300萬元現金在辦公室,涉及洗錢。全案經檢方偵辦,檢察官諭令石80萬交保,司法院19日依法官法予以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