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回復名譽的搜尋結果,共41筆
行政院祕書長張惇涵擔任總統府副祕書長時,在網路發文指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刪除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預算,陳玉珍提起民事訴訟150萬元並回復名譽,台北地院認為,張就可受公評之事為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並未不法侵害陳之名譽權,判決陳的訴訟聲請駁回。可上訴。
媒體人授彭文正因提出「確認蔡英文的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遭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詠惠判決駁回,他主張當時台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讓本案更審事件仍分案由原法官審理,且拒絕重新分案,侵害其訴訟權,且發布新聞稿不合法,求償200萬元及刊登判決理由,一審敗訴,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仍判決駁回其請求。可上訴。
臺灣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於今年6月20日作成112年度台上大字第544號裁定,統一了法人名譽權受侵害時是否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的法律見解。
65歲資深媒體人眭澔平日前被指控性騷整骨師,不僅起生理反應,還面露極度享受的表情,掀起熱議。然而,眭澔平事後發聲明還原事發經過,並怒控「做賊喊捉賊」,想不到經過1個星期後,他今(21日)凌晨突然在社群發表「不自殺聲明」,再次引起討論。
一名徐姓女子日前在社群發文抱怨,指樓下鄰居林女買了2個車位,她詢問對方能否以月租金2000元出租,對方卻獅子大開口喊價6000元,徐不滿怒嗆林是惡鄰居,「我車停路邊要是有什麼損壞,一定對妳提告求償。」徐女透露對方是律師,希望她能有所自覺。文章曝光後,網友全看傻眼,林女則回應,覺得車位太貴可以不要租,不過徐稱她是惡鄰,她可以主張妨害名譽,求償相當金額作為精神撫慰金。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父親柯承發今(17日)早病逝,由於柯承發父親柯世元在228事件發生時,將外省籍校長和同事帶到家裡保護,清鄉時被軍隊拘禁將近1個月並毆打,返家後即臥病3年多後病逝,時柯承發僅是大專青年,深切了解政治與失去父親的困頓生活,因此身為228被害家屬,過去是堅決反對柯文哲踏入政治。
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認為監察院2020年透過調查報告、新聞稿指他涉嫌與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與事實不符,妨害他名譽,提告請求國賠600萬元並回復名譽,最高法院認為,監察院是本於事實所為意見表達且與公益有關,判決免賠確定。
「館長」陳之漢2019年在他的直播頻道中,用不雅字眼飆罵藝人吳宗憲,吳提民事求償200萬並要求陳道歉,最高法院判陳須賠償80萬確定;至於道歉部分經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陳須在個人粉絲專頁刊登判決要旨內容,上訴後,最高法院廢棄發回。
多年來,在國防部大大小小的音樂會中,《出發》幾乎都是保留曲目。《出發》這首歌的詞曲作者華文憲、勞景賢,以及男主唱俞文斌後來的命運,我在〈軍歌《出發》激昂澎湃 相關人物卻難敵道德批判之巨浪〉文章中有詳盡敘述。
屏東縣新園鄉長方冠丁在前(2022)年九合一大選期間,為尋求連任而在公開場合指控幫對手助選的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黃昭展開賭盤影響選舉,結果被法官依誹謗罪處拘役59天確定,事後,黃再向方求償100萬元並要在「新園好厝邊」、「新園鄉大小事」、「新園好逗陣」等臉書社團公開判決全文,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結後,法官判方賠20萬元,並公開刊登判決全文。
內政部及法務部今共同主辦「平復國家不法暨頒發名譽回復證書聯合典禮」,並由賴清德總統親自主持平復儀式並頒發名譽回復證書,賴清德致詞時表示,會繼續推動國家轉型正義,讓過去受到迫害的人,都能得到應該得到的正義。監察院長陳菊致詞時則提到,林家血案和陳文成命案,如果沒有突破,轉型正義就沒有完成。
2020年民進黨北市黨部主委選舉,參選的薛凌指控前黨部主委黃慶林等人,在LINE群組指控她賄選,須各賠償300萬元及回復名譽,最高法院認為,黃慶林的言論主要事實非憑空捏造且有合理查證有相當理由信其為真,判決薛凌敗訴確定。
前立委鄭運鵬不滿民眾黨前發言人徐千晴去年在臉書發文,指他的徵才廣告像「詐騙集團」因此提起民事訴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鄭當時的徵人廣告顯示「工作機會(0)」,徐女卻未查證,以錯誤的事實去發表評論,判賠15萬元,鄭針對請求刊登聲明啟事回復名譽部分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應再審酌判決廢棄發回,高院判決徐賠15萬元部分,因她與鄭都不得上訴已確定。
原住民族委員會2018年8月1日舉辦南島民族論壇開幕典禮,表演Kiwit阿美族奇美部落勇士舞,部落認為未獲授權擅自表演,侵害智慧創作人格權與財產權,提告請求國賠300萬元。台北地院判部落敗訴。案經上訴,部落追加原民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為被告,二審審理後,認為展演內容因目的正當而合理使用,不構成對部落的傳智創作財產權侵害,仍判決駁回。可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認為監察院透過調查報告、新聞稿指他涉嫌與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與事實不符,且經媒體報導嚴重妨害其名譽,提告請求國賠600萬元並回復名譽。台北地院認為監察院是依法執行公職,沒有不法侵害名譽權,判林敗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30日)駁回。可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一審遭判7年4月,引發外界熱議,對此,時事評論員李正皓指出,自己最近收到高的民事求償訴狀時,發現上頭的原告寫的是「新竹市政府」,他認為,這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一項五款的嫌疑,因此決定在本周告發高。
台灣基進2022年間在臉書、官網發文,寫道「必須正視中國影響力滲入台灣媒體的問題,例如旺旺三中(中天、中視、中時)集團過去收受中國鉅額補助款…」等文字,《中國時報》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台灣高等法院竟片面採信台灣基進以司法文書方式作為查證方法,未能探究其言論對《中國時報》商譽權造成嚴重侵害,忽視中時影響力,實令人遺憾。中時捍衛言論自由立場不會改變,但人格權更不容遭受侮蔑。
彰基院長陳穆寬控告楊姓醫師,在網路群組連結「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問卷,內容對他辱罵及不實指摘,損及名譽及社會評價。一審判陳勝訴,楊須在多家媒體刊登「陳勝訴啟事」;楊上訴,二審認為強制要求自我表述、刊登啟事承認不法,侵害憲法保障的思想及不表意自由,也非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判決原判廢棄,改判楊勝訴,可上訴。
新光銀行副董事長李紀珠,對李勝彥及其繼承人提起的回復名譽訴訟,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李紀珠勝訴,她表示感謝司法體系「再度」伸張正義,她先要感謝「新光公司、新光董事會及新光同仁,對本人的肯定與支持」。她也強調判決書中,法院明確認定李勝彥對她之詆毁內容,不但「與事實不符」,且為「惡意」及「故意」為之。
政論節目《年代向錢看》主持人陳凝觀5年前在節目上,稱旺旺中時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是「國台辦狗腿」,蔡衍明憤而控告壹電視、陳凝觀等人求償300萬元,但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但前立委蔡正元直言,判決書所提「善意發表言論」,令人都聽不下去;他批,在台灣,只要是綠的就可無法無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