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学年度学科能力测验应考资讯查询系统今日(12/23)上午9时起开放,考生可至大考中心网站「112学科能力测验试务专区」查览、列印,或以电话语音(02-23643677)查询。对报名资料有填写行动电话号码之考生,亦会于同日以0911-511-467手机号码主动发送简讯通知应试号码及网路查询连结。
考生查询应考资讯如发现姓名、考区、报名科目等三项,有任一项与原报名资料不同者,务请于应考资讯开放查询之日起,至12月27日前提出更正,集体报名者由集体报名单位传真「考生资料更正表」。个别报名者以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或传真(02-23661365)方式检具身分证影本、更正项目及联络方式至大考中心,并致电(02-23661416转608)确认收件。考生可于112年1月3日起查询试场分配表及考试地点时,一併查览更正后之应考资讯。
身心障碍及重大伤病考生申请应考服务,无论申请哪一类项目,皆不寄发审查结果,请考生于12月23日开放应考资讯查询当日,自行至大考中心网站「112学科能力测验试务专区」查览或列印,申请特殊项目之考生则请于试务专区之「身心障碍及重大伤病考生应考服务网」查览。如有查询相关问题,请致电大考中心(02-23661416转608)洽询。
考生对一般项目或辅具项目审查结果有疑义者,请于112年1月3日前致电大考中心洽询。对特殊项目审查结果有疑义者,可于111年12月28日前以书面提出复审,申请复审须有新事证或新病况且与原提供审查资料不同,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文件以限时挂号邮寄至大考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复审结果请于112年1月3日至大考中心网站试务专区之「身心障碍及重大伤病考生应考服务网」查览或列印。
若是在考试前突发伤病之考生可申请突发伤病考生应考服务,申请受理期间112年1月3日至10日请至大考中心网站「112学科能力测验试务专区」之「突发伤病考生应考服务网」登记,考生于网路申请后,须检具相关医疗诊断证明正本,并以限时挂号邮寄至大考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考区受理期间112年1月11日至15日(日),考生须于大考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突发伤病考生应考服务申请表」,填妥后径向考生所属考区申请,如考生有其他紧急服务需求,请致电大考中心洽询。
学科能力测验每节考试开始前五分钟打预备铃,考试开始铃响前,考生入座后只能以目视确认答题卷所印为考生本人应试号码及姓名,不得翻阅试题本与答题卷,并不得签名、书写、划记、作答。考试开始铃响起,即可开始于答题卷上之「确认后考生签名」栏以正楷签全名与作答。若考生因特殊情况使用备用答题卷时,虽备用答题卷上无考生本人应试号码与姓名,但仍须于备用答题卷上之「确认后考生签名」栏以正楷签全名。
特别提醒,各节考试开始20分钟后不得入场,请考生特别留意掌握应试时间。考试结束铃声响毕,考生应即停止作答动作(包括擦拭、加黑划记、增补文字或标点符号、签名等)。应考前请考生务必详阅112学年度考试简章第38页至48页试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以避免因违规被扣减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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