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税与排放交易的互补关系
在许多欧洲国家其碳税与排放交易是同时并存,但实施的对象不同。例如奥地利、爱尔兰与德国针对排放交易以外的部门课徵碳税,例如交通或供应暖气部门。因为排放交易实施的行政成本较大,需要进行核配、盘查、查证与注销等程序,较适合用来管理大型的固定源排放。至于交通与暖气部门的排放源比较分散,若要求他们参加排放交易,其行政成本的负担太高,因此对其课徵碳税,较为简便。因为碳税只要在含碳化石燃料交易时附加上去即可。
至于荷兰的碳税则是用来补救,当排放交易市场的价格过低,无法驱使业者充分减碳时的加强措施。首先荷兰公布合理碳定价的路径,从2021年每吨30欧元,提高到2030年的125欧元。也就是说荷兰的碳税在排放交易价格低于合理碳定价时开徵,税率取决于两者的差距。例如在2030年的排放交易价格若只有100欧元,那么就课徵25欧元的碳税。但当欧盟排放交易价格高于合理的碳定价时,碳税就为零,不会是负值。也就是说,荷兰的碳税是对已经纳入排放交易的高碳排部门,再加上一道保险,以避免交易市场价格过低时,减碳诱因不足。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葡萄牙碳税税率的制定方式。为了确保被纳入排放交易部门与其他部门,在碳定价负担的衡平性,葡萄牙碳税税率则是以前一年欧盟排放交易市场的价格来订定。如此也可避免大排放源将其排放化整为零,躲避被纳为排放交易适用对象。
排放交易的价格波动大
根据世界银行在今年4月发布的报告指出,目前全球已有68个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实施碳定价,涵盖全23%的碳排放。在2021年经由碳定价产生的收入合计有860亿美元,其中排放交易与碳税的贡献分别560亿与280亿美元。与前一年相比,碳税收入变化不大,但排放交易的收入增加一倍。这大概是由于各国免费核配排放许可的量减少,以及拍卖价格大幅上升引起。
全球碳税税率最高的国家原本是瑞典、瑞士与列支敦士登的每吨130美金,但今年将被乌拉圭的137美金追过去。台湾目前规划中的税率与各国相比,应属最低的一群。无可否认的,碳定价是提高节能减碳的最大诱因,试想化石燃料成本若都维持在低檔,那么低碳高效能产品便不具吸引力,市场无法打开,绿色产业的规模经济也建立不起来。
根据统计,各国碳定价收入有38.3%纳入政府一般收入,5.6%用于减税,41.7%用于气候相关支出,另有11.7%用于相关发展。目前政府对外宣称未来收入将採专款专用,全用于奖励净零转型,事实上可从更大格局的租税改革来思考这个问题。目前产业面临两种增加支出的压力,一个是开徵碳税的趋势,另一个是调涨劳健保费率的趋势。那么政府何妨以碳税收入来补充劳健保财源,暂缓劳健保保费的调升,让产业可以维持总负担不变。如此一来,碳税的税率应可合理调高,更有动能来驱动净零转型。
藉由合理的碳定价来矫正化石燃料的外部性,进而减少碳排放。同时降低劳健保负担后,也将增加产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诱因。这样的绿色租税改革,同时解决两大问题,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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