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官方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准展开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据中国政府网报导,大陆国务院25日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

该《意见》提出,将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此外,还将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採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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