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炒房,除了中央银行祭出选择性信用管制外,金管会亦协助进行金融机构不动产贷款的金检与监理,18日金管会邀集银行、票券、信合社等总经理与总稽核,再次「耳提面命」,要求曾被金检出的不动产缺失不得再犯。
除了对购地贷款不断展延,让建商或购地者有长达9~15年养地,且利率不用增加、贷款不用被收回外,还有银行明明不动产贷款额度将要超限,即要超过银行法72-2条30%的限额,就让借款人以用商业本票保证借款,规避额度限制,让借款人一样拿到资金去买地、买房。
第三种态样是建商发行大量公司债,银行没有过问资金用途是否是用在购地或营建,仅增提发行公司债金额10%设质担保,让这家建商透过金融机构保证的公司债高达数百亿元,流入不动产市场作买地、营建等。
第四种是房贷缺失,常见的还有房贷借款客户明明名下就有「巨额」不动产资产、多笔房产,结果再来申请房贷,银行还是用「自用」核贷;有短期内不断买屋,申请房贷后短期内又还款,又再买屋者,银行没有去判断是否是投资客,继续以自用房贷核贷。
还有财力明显不佳,银行却贷给多笔房贷;多名房贷客户却是由建商以代收租金统一还款,银行没有去判断是否是建商银代租代管方式,劝诱客户买屋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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