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日前宣布开放日本福食进口,但有部分县市至订的自治条例仍未解禁。卫福部食药署与行政院今同步发函给全台16县市,如针对日本五县食品订定相关禁令有抵触中央法规之部分,予以函告无效。食药署署长吴秀梅指出,目前已收到部分县市回覆,多数表示会遵照中央政策及法规办理。
卫福部于今年2月21日依食安法第4条第5项第1款规定,公告订定「停止输入查验之日本食品品项别及其生产制造地区」,并自同日生效。吴秀梅指出,由于食品卫生标准是由中央订定,有些县市过去订定的自治条例,与中央现行政策有所抵触,因此函告地方政府,需採取相关调整。
吴秀梅指出,全台22县市中,扣除行政院管辖的直辖市6都,16县市中共11个皆有设立相关条例,包括嘉义县、云林县、基隆市、屏东县、连江县、澎湖县、彰化县、花莲县、宜兰县、金门县及新竹县,已于2月21日函请其表示意见,今日函告无效。6都方面,行政院已于2月21日函请臺北市、桃园市、臺中市、高雄市及臺南市,今日函告无效或不予核定。
吴秀梅表示,目前已收到花莲县、新竹县、彰化县、屏东县、宜兰县、基隆市、金门县政府回覆,大多表示将遵照中央政策及法规办理;如有业者因此遭地方政府开罚,可提出诉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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