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多年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案终于送入立院,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今天表示,目前我国菸盒警示图文面积仅35%,已经落后全球趋势,本次修法重点之一就是将菸品容器警示图文标示面积由35%增加到85%。但民团认为,我国菸盒警语标示面积在全球134国排名倒数第四,但很遗憾政府只做半套,目前已有21国通过或执行「素面包装」政策,我国应跟进修法,才能真正达到预防吸菸的效果。
国健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世界卫生组织菸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第11条实施准则指出,菸盒包装上使用较大警示图文可更清楚传达健康风险,促进吸菸者戒菸,随着警图面积的增加及定期更换警图,警示效果跟着上升。
根据WHO FCTC建议,菸盒健康警示图文所占面积的比率越大,方能达到警示消费者之功效,并建议标示面积不得低于菸盒主要展示面之30%。国健署指出,我国于109年7月1日更新菸盒警示图文,但警示图文面积仅35%,虽符合WHO FCTC第11条不小于30%规定,但全球有135个国家高于35%,我国已经落后全球趋势。
卫生福利部所提出之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行政院已于111年1月13日院会审查通过,并于1月14日函送立法院审议。国健署表示,修法重点之一就是将菸品容器警示图文标示面积由35%增加至85%,期望以大面积的图文方式,呈现菸品造成危害的事实,让吸菸者看了想戒菸,非吸菸者看了会心惊惊,更想远离菸品的危害。
依据WHO报告指出,在菸草制品包装上标示警示图文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健康传播方式;以每天吸食一包菸的民眾为例,至少一天接触20次警图,每年高达约7300次,而吸菸者周围的人也会看到警示图文,达到菸害多方传播宣导的目的。
2015年澳洲研究团队也发现,澳洲政府採用新版警示图文后(正面75%、背面90%)与旧版警示图文相比(正面30%、背面90%),民眾对于吸菸会增加健康风险的认知反应、阅读警图内容及视觉注意力,分别显着提高12%、37%及60%。
董氏基金会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丽指出,菸品容器警示图文标示面积85%已经是国际趋势,包括加拿大、澳洲、泰国、香港等早就在做了,目前全球有134个国家地区实施菸品容器印制警示图文政策,台湾警图面积排名倒数第四,这是早就该做的事情。
林清丽指出,扩大警示图文面积只是做半套,应比照国外做法採「素面包装」,所有菸品应採单一顏色包装,使用标准字体及大小,并且去除品牌商标,让民眾不会看到特定顏色而联想到特定品牌,目前已有21国通过或执行该政策,这是政府不用花钱宣导,又能达到实际效益的菸害防制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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