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截至本年第1季之中央统筹分配税款执行结果,实际收入数约为781.6亿元,与去(110)年同期比较增加约35.8亿元,其中来自国税部分,所得税及营业税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22.5亿元及20.7亿元、货物税则较去年同期减少7.7亿元;至纳入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属地方税之土地增值税,较去年同期增加0.3亿元。

财政部国库署进一步表示,截至本年第1季之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实收数占全年通知分配数约25.3%,惟依「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分配办法」规定,普通统筹分配税款分配地方政府,以通知分配数之平均拨付为原则,财政部应视当年度该税款实际收入情形调整最末一月或二月之拨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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