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路上,无明确法源管控。为了保障民眾安全,新北市交通局近期邀集各单位联合稽查贩售电动自行车的店家,其中查获4案违规,市府除了依偽造文书罪嫌,将业者移送法办外,也勒令业者下架不得陈列。另外,若民眾买回未纳管合法电动车,且未悬挂牌照,最重可罚3600元。
交通局近期邀集消保官、台北区监理所、财团法人车辆安全审验中心及警察局进行联合稽查。交通局指出,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是25公里,由于速度较慢、不需要考照,购买成本也较低,近年成为外籍移工、菜篮族及妈妈接送小孩的主要交通工具。
交通局表示,本次稽查除了1件业者贩售悬挂偽造合格标章的车辆,已由警察局依偽造文书罪嫌送办外,另3件都是车辆外观与审验合格证明书登载不符,疑设有速限调整装置、车身违规加装侧方脚踏板,目前已勒令业者下架,不得陈列贩售。
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仅需戴上安全帽,并挂上合格标章,即可上路,立法院近期也三读通过电动自行车挂牌纳管,希望降低意外发生率。交通局提醒,民眾在纳管前购买的合格电动自行车,须在新法施行后2年内依规定领用并悬挂牌照,否则将被开罚3600元,另外也限14岁以上骑乘,若违反将可处600至1200元罚锾
另外,民眾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也须注意车身悬挂是否有雷射防偽雕刻的合格标章,并请商家提供审验合格证明(包含完成车照片),若车头有电线外露则算违规改装提速,上路后将可能被开罚,呼吁民眾提高警觉,查验车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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