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新竹王姓女机车骑士,因犬只突然从路上窜出,致王女见状避煞不及因而人车倒地摔死,检方查出闯祸的狗是名叫「布丁」的黄色犬只,将饲主孙姓男子起诉,最高法院驳回孙男上诉,考量他无赔偿意愿、犯后态度不佳,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将他判囚8月定谳。
从事殡葬业的孙男在住处,饲养名为「布丁」的黄色犬只,2020年2月8日上午8点多他任由其所饲养之「布丁」在未繫炼绳、无人看管之状态下离开住处在外散步,而后「布丁」窜出道路,王女骑机车经过避煞不及、人车倒地,送医院救治后2月14日死亡。
一审新竹地方法院及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孙男的犬只外出散步时,本应以炼绳约束,但他疏未注意,致该犬只自路旁窜出,造成骑乘机车之被害人闪躲不及而发生撞击,因而伤重不治死亡,他确有过失,且被害人死亡结果与被告过失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甚明。
高院审酌孙男自始否认犯行,更无赔偿意愿,犯后态度着实不佳,兼衡过失情节、法益侵害程度等,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处有期徒刑8月,孙男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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