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40年的男牙医师,与妻子在1976年结婚,但婚后因生活锁事争吵,他打官司诉请离婚,台北地方法院考量,2人从2018年分居至今已4年,情分已荡然无存,他诉请离婚态度坚决,难以期待回復,判准离婚。可上诉。

男医师指控,他担任医师因事业繁忙,无暇管理财产,把所有赚来的钱、房地都交由妻子管理,但妻子把代管的钱全数卷走,企图断绝他的经济,更将收来房租占为己有,还有许多脱序行为,他不堪负荷,诉请离婚。

台北地院认为,这起离婚官司虽男女双方都有责任,但女方有责性系较大之一方,男方可诉请裁判离婚,2人有难以维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因此判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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