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指出,法巴人寿对台新银业务员报告书错误处未进行瞭解确认、未对保费资金来源加强查明审核,台新银则未落实审核业务员报告书是否正确勾选保费来源、投保前3个月有无办理保单解约等,亦未确认消费者对保险商品适合度。
林志宪表示,台新银及法巴人寿先前已发生劝诱保护以保单借款再投保等多项金检缺失,2020年5月已分别遭金管会裁罚800万元及600万元。此次金检发现缺失则发生在2020年7~10月,涉及3名保户、金额达400多万元。
林志宪指出,此次发现缺失为银行保代业务员未诚实交代保户为解约再投保、寿险公司未确实核保把关,显示双方遭裁罚后仍未有效改善,属于累犯缺失、且事涉高龄银髮族,因此对此加重裁罚台新银300万元、法巴人寿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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